资产管理处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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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全面贯彻学校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为国育人、为国育才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;

2.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;

3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新增和更新的预算编制、做好资产登记、调配等日常管理工作;

4.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变更报批手续并按程序进行资产处置;

5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,协调、处理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纠纷等问题;

6.负责学校土地勘界确权、土地使用的登记工作;

7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信息、数据的统计报告,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;

8.负责国定资产报废、报损的上报审批工作并按规定进行核销、处置等工作;

9.负责对学校各院(部)、党政部门资产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、评价与绩效考核;

10.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工作,编制学校政府采购预算,并严格执行;

11.负责受理采购申请,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,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;

12.负责对学校各类房产进行管理,统一协调布局学校各类公用房,核定和调整各院(部)、党政部门的用房面积,检查、监督各单位公用房的日常使用情况;

13. 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